宁波格莱美厨具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铝制不粘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
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 300 万套铝制不粘锅生产线项目
项目概要:宁波格莱美厨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不粘锅生产的企业,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3 月,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19
年度市“软实力十强”“实力百强”“潜力百强”企业名单的通知,本企业属于“潜力百强”企业。为适应市场及生产需要,企业拟投资 6200
万,于慈溪市龙山镇龙镇大道新建厂房,实施年产 300 万套铝制不粘锅生产线项目。主要工艺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影响是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营运期主要影响是废水(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废气(焊接废
气、打磨、喷砂以及磨底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内涂喷漆废气、外涂喷漆废气、擦拭废气等)、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以及设备运
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
焊接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其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打磨、喷砂以及磨底废气:打磨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磨底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中的相关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内涂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的
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外涂喷漆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车间封闭,同时自动喷漆线全线密闭,外涂喷漆废气及天然气燃烧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
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高于 15 米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工业涂装工
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擦拭废气:加强车间强制通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脱脂清洗废水、除漆雾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
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最后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机电设备和生产设备等设备产生的各种机械性和空气动力性噪声。噪声防治对策主要从声源和从
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1)在主要噪声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
的运转状态,防止由于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异响;对上述噪声源采用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2)对设备进行隔音等处理,可
采用隔声罩或隔声间进行降噪。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相应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要求企业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办法》(浙环发[2001]113 号)和《浙
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01]183 号)的规定,应将危险废物处置办法报请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可实施,禁
止私自处置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行五联单制度,运出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运输单
位、接受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跟踪联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慈溪环境功能区规划相关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
求。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
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报告书简本,可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于
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6 日(为期 10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格莱美厨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晶 联系电话:15888111229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63880165
发布单位:宁波格莱美厨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